民間團體上演「特瘦頒昏章」諷刺劇 抗議發展局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假共識諮詢

上演諷刺劇後的合照

k28波鞋街關注組的湛生找人畫的諷刺畫

原訂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會在禮賓府舉行的「2010年度勳銜頒授典禮」 ,當中惡名昭著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和市建局主席張震遠皆獲頒授「金紫荊星章」,觀乎過往,發展局和市建局皆完全漠視民間困苦,獲頒勳章實屬荒謬。

多個民間關注舊區更新的團體及來自多個區 (包括深水埗、觀塘、灣仔、土瓜灣等)受重建影響的街坊(下簡稱「聯區」)為表抗議,及表達對發展局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假共識諮詢的不滿,籌備了一套「特瘦頒昏章」諷刺劇,於授勳儀式的前一天於市建局總部上演。

雖然政府因颱風迫近把授勳典禮延期,但三十多名聯區的街坊決定風雨不改,依原定計劃在市建局樓下抗議;又因發展局及市建局於十月十四日公佈了進行兩 年檢討後新寫的《市區重建策略》擬稿,但一眾關心舊區重建及更新的團體,看過新策略及兩位的發言,有多處有疑問甚至質疑,籌集不同市民、團體一共16個範疇56條問題,要求發展局和市建局正面書面逐條回應問題,以實踐所謂的「諮詢」。

天公亦做美,整個抗議發展局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假共識諮詢及諷刺劇,都在風和日麗的天氣下完成。下週二(2010年10月26日)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 會的議程包括《市區重建策略》檢討,聯區會於下週二下午一時半在立法會門外抗議,表示對《市區重建策略》檢討假諮詢、偽共識的不滿。

有關《市區重建策略》的假共識諮詢,詳見以下的民間聯合聲明。

還有一段小插曲(見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OQKKKDb0MCA&feature=player_embedded) : 聯區的街坊在授勳前的行政會議,帶同紙製勳章及請帖,呼籲各界參與今日(10月22日)舉辦的民間「特瘦頒昏章」典禮抗議行動。但該紙製勳章竟被指有尖角 形狀,有「攻擊性」,聯區的街坊被拒帶同示威物進內,公民向行政會議成員表達意見的權利被剝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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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聯合聲明

抗議發展局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假共識諮詢:

諮詢了,倒退了?

一)魔鬼都在細節裡,欠細節如何諮詢?

以往市區重建總是掛著「以人為本」的招牌,卻在實際的操作中對社區的網絡、地區特色、市民生計、居住權和文物都作出過不少破壞,讓我們深深了解到「魔鬼都在細節中」的硬道理。就著發展局在本年10月14日提出的《市區重建策略擬稿》,無論是所謂的「樓換樓」或「諮詢平台」,都欠缺運作的細節,根本讓市民無從諮詢,無從抉擇。

在10月14日的記者會上,市建局主席張震遠也親口承認樓換樓的運作未有細節,然而,這份新的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只會諮詢到12月13日,到底發展局和市建局,期待市民能如何去參與一個沒有內容只有口號的諮詢?

二)眾多問題之冰山一角

民間關注舊區更新的團體,都對現在這份新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充滿各種質疑,由於了解到公眾很難一時間消化所有有關市區重建、更新的執行問題,故我們今天只選了幾個重點作出公告,希望各位傳媒和市民都可以真正去看政府發出來的文件,才會真正了解:

1) 委任制不民主、不可信:

新的政策方向,將以往由市建局負責委任或聘任的部份工作(包括分區諮詢委員會和聘任社工隊),變作由政府委任一個「獨立」委員會去進行(包括「諮詢平台」和「基金」))。 然而,文件卻絕口不提政府委任那些諮詢平台成員和監察社工的「獨立」人士時,用的是什麼標準?這些被委任的「獨立」人士將如何向市民, 尤其是受重建影響的市民問責?

2)「保存社區網絡」重要性被降格

過往的重建主要目標中的第(i)項是「保存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 」;現時被改為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保存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 」。換言之,本來要盡一切能力執行(雖然市建局都沒有執行)的原則,現已降格為「不一定要執行」了。什麼叫「切實可行」?誰有權定義?定義了後公眾不滿,誰會問責?

3)諮詢平台--權力增加,街坊出局

文件中的新「諮詢平台」,似乎只是將過往由市建局董事會所委任的分區諮詢委員會,變成由政府委任的諮詢平台。

這個諮詢平台雖然無決策力,但其意見彷彿是直接影響哪區開展重建與否,並且會負責在社區內做其中一份社會影響評估,權力和影響力都明顯比以往的分區諮詢委員會要高。然而,在新的平台上,街坊代表卻消失了。

況且,政府用什麼標準決定委任什麼人?如果平台不代表民意,市民想問責找誰?不講清楚這些就想過關,就是混淆視聽。

過往的分區諮詢委員會雖然劣評如潮,每區街坊都知那是政治花瓶,即使有街坊代表也是投票一定輸,是為不可以接受,但起碼字面上,都承認街坊應該有代表。 現在的諮詢平台,是老實不客氣,一腳把受影響的街坊踢出局, 實在是把受影響街坊的地位放到最低,是為不可以接受。

4) 社工隊

過往社工隊被批評由市建局出資招標聘請,且同市建局的分區辦事處同一個辦公室,是有利益衝突之嫌。同時,不同的社工都暗下證明了,市建局招標的社工隊,是講明不能集結街坊爭取權益的。

新策略下,社工隊雖由所謂獨立基金聘請和獨立人士監察,但每區的社工隊如何產生?是否仍以招標方式? 由誰決定誰中標?用的是什麼標準?不講清楚這些,就是怎樣聲稱將會有透明度,也只是空話而已。
5) 新文件中所謂「樓換樓」--偷龍轉鳳,指鹿為馬

不同區街坊一直要求的樓換樓,原有許多種可能,並沒有說一定要回到原地盤,回遷原地盤(原址回遷)只是其中一種不夠好的選擇。

其實, 根本可以即時由市建局尋找同區物業給街坊換樓; 或者將重建地盤分多期發展, 以達成樓換樓的效果; 或者市建局在自己同區盤中拿出新盤供人選擇, 等等不同方式。又或者,若街坊真的想留在原址回遷,就該不用補差價,因為街坊已讓出高空發展權來交換改善環境。

不同區有不同的情況,不能一概而論,市建局應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,在公佈項目前應預計該區有多少業權,預算區內是否有可能重置,或市建局自己能否提供足夠樓盤,才去公佈。

事實上,市建局在八年間開展了41個項目,應該有足夠的方法, 提供更多元的樓換樓可能。要拆人住屋,不是應該有起碼的「先安置,後清拆」的概念嗎?

文件細節不足,張主席也承認無細節提供,實在讓人無從討論。但最起碼:有何理由拿走街坊物業,還要求街坊賠錢?而且,還是要舊區小業主將來用海鮮價、天價買新樓,簡直是雷曼式樓換樓! 以前麗星樓、寶翠園的私人集合業權重建,將高空發展權讓出,以換取新樓。觀乎以往市建局的項目, 都是豪宅高樓, 取走街坊業權及高空發展權後, 已賺取許多利潤, 不應對街坊如此苛刻。

6) 舖換舖:

要保存社區網絡及特色,亦必須原區舖換舖,市建局應為社區影響評估中顯示需要在原區營生的舖戶,安排一舖換一舖,而不是只表示嘗試提供協助,任由舖戶因重建失去生計而置之不理。

 

7) 取消市民監察:取消定期檢討之指引

新文件還有一招居消市民任何監察權力的方法,就是將舊策略中最後一條全部刪去!以下是舊策略第39條內容:「市區重建策略會定期予以檢討和修訂(每兩至三年一次)。政府會就市區重建策略的修訂先行徵詢公眾意見,方予以定案,以供實施。」此舉等於撤銷了市民定期監察的權力,實在可怕!我們認為,這策略應還原每兩、三年檢討一次的指引。

 

小結:

總結而言,現時的新策略很可能是一份比舊策略更退步的指引,但其地位卻被提高了(現時寫明是「政府的策略」)。同時,由於文件太過不清楚,所以,各區街坊和關心市區更新的民間團體及市民,已擬備了一整個疑問清單,共有問題56條,我們希望發展局和市建局會於兩星期內書面回答各種疑問,讓街坊有更進一步了解及認真參與諮詢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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